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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1万,赢了! 婆婆和前儿媳之间的借款,涉及到款项性质的认定,离婚债务的认定等一系列问题,最终法官比较给力,从人情法理各个角度还原了事实👏👏👏

姚平

2024-06-28 16:34:07

今天开了一个离婚案件的庭,为数不多的能让我记住脸的对方[捂脸] 都说孩子是爱情的结晶,但孩子并不是婚姻的枷锁,更不是不离婚的筹码,婚姻更需要彼此相处的融洽,彼此的关心和爱护~

姚平

2025-02-18 18:33:04

我们经常听到的是“假离婚”一说,实践中也有“假结婚”,这个假我们是从感情角度出发,但从法律角度出发,这个就是真的,产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都要承担。 我这个案件案件是当事人的父亲与段女士达成协议,与段某结婚,帮她孩子解决北京上学问题,段某每年给2万元费用。他俩结婚后也没有一起生活过,2022年当事人父亲因车祸去世,可以拿到100多万元赔偿款,段某和她孩子要求作为继承人分割遗产。 假结婚一说,法院不认可,后续法官认定法定继承人就是段某和我当事人,财产分割比例为我们60%。 案件审理了3年才有了最终的结果。婚姻不是儿戏,还是要慎重对待!

姚平

2024-09-28 13:49:33

🍀超级实用的婚姻小知识(记得码住收藏) 1、夫妻中女方在怀孕期间,分娩后一年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 2、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,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,经过调解无效的,法院可以判决离婚.离婚后,孩子归一方抚养,另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。 3、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,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自个的一份。

姚平

2022-12-09 13:22:42

打官司,不一定非要鱼死网破。委托律师,也不一定非要离婚。律师也能为您争取机会,为您的窘困的生活带来改善的契机。

姚平

2022-11-24 19:50:10

刘女士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在父亲病故后,母亲将房屋过户给刘女士,其他子女主张房屋过户无效,最终法院并未支持对方诉求。

姚平

2024-07-10 20:15:17

运用专业的办案能力和丰富的谈判经验,助力双方达成和解离婚,完美解决财产分配、抚养权归属等问题。日子很长,敬往事一杯酒,愿未来更好!

姚平

2022-12-10 17:59:03

父母在世的时候委托人一直照顾并同住,父母去世后其他兄弟姐妹却不认可其付出,并要求平均分割父母留下的所有财产,这样的情况下委托我们元甲婚姻家事团队,成功帮助委托人争取到五分之三的份额。

姚平

2022-12-01 16:11:20

向前一步,再向前一步,不管前面是苦涩是甜蜜,是困顿是豁然,但只有向前一步才是新的一步,才可以接近理想,才能让希望在春天里恣意绽放。

姚平

2022-12-08 18:52:34

房屋折价款分期支付,如果任意一期不履行,有权就全部房屋折价款申请强制履行

姚平

2022-11-28 19:21:14

关于探望权的判决,是以最大限度维护孩子利益为原则。法官判决:一月可探视3次;寒假,暑假各10天的探望时间,更有利于弥补离婚对孩子的影响,维护孩子身心健康!

姚平

2022-12-07 23:02:30

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生活和未来,因此我要用尽全部的力量为其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

姚平

2024-01-18 21:52:19

“形式婚姻”有风险,结婚易离婚难,常怀敬畏之心,方能行有所止。

姚平

2022-12-06 18:47:42

第92期《情感危机化解》讲座圆满结束。我们将18年积累的和解经验分享给有情感需求的客户。来现场的13位都带着解决方案回去了。 🌼客户有一丝和好的想法,我们绝不劝人离婚,除了化解夫妻矛盾,还化解与父母之间的矛盾,找到症结所在,虽然很辛苦,但是能帮助他们维系一段来之不易的感情,也是值得的。 🌼一旦走上法庭,无论感情还是财产分割,都难以有回旋的余地,最主要的是根据双方现有的财产状况和证据,依据法律规定有可能会有不确定性,相反,谈判解决相对还能有一个更好的结果。不同的年纪,不同的取舍,不同的选择,过好每个阶段的自己。 🌼你想不想为自己和家人规划一个稳定,幸福的未来?

姚平

2024-11-30 18:12:12

两个孩子双方各抚养一个,夫妻双方收入差距大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对方互支付抚养费;当事人离婚诉讼期间多次大额支出10多万现金,存在家里用于家庭开支,开庭提供不了票据,法官很容易认定为转移,和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。

姚平

2022-11-23 16:00:38

隔代抚养能支付“带孙费”吗?看过来,权威的说法来了

姚平

2024-06-05 08:56:01

子女不能因为父母已与其他兄弟姐妹达成赡养协议为由,拒绝承担赡养义务

姚平

2025-02-23 20:50:16

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 关于是否超出“家庭日常生活需要”的具体标准应结合社会生活常识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判断。

姚平

2024-12-01 18:23:37

生活不听你的励志,也没时间让你下决心。 每个行业都有赚钱跟不赚钱的人,区别在于自己付出多少。每天如果都没有行动,就只能等来一场空。 与其去抱怨,不如静下来走心的尽力一回!

姚平

2022-12-08 17:07:31

老人在隐瞒再婚妻子的情况下,把婚内北京房产偷偷过户给亲儿子,此买卖合同有效吗?老人去世后没有遗嘱,其再婚妻子找到我们希望解决房产纠纷,通过收集全面的证据资料,庭中据理力争,我方终获胜诉,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!

姚平

2024-12-25 14:35:37